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它的功能远超微信支付和支付宝。

我国将要推出的数字人民币,是一种法定数字货币。除了它的形态是数字化之外,它的地位、功能与人民币现金(纸币和硬币)是一样一样的。

数字人民币的有三大特征:

第一,它由国家信用背书。国家信用指其作为实物现金的替代品,同样具有高于银行存款和非银行支付平台账户余额的国家信用,是一种主权范围内具有最高信用的无限法偿法币,以国家信用弥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缺乏价值支撑的缺陷。而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显示没有国家信用背书。

第二,它是电子支付手段。交易双方、金融机构之间使用电子手段把支付信息通过信息网络传送到银行或相应的清算处理机构,来实现货币交易流转的支付方式。数字人民币的电子支付就是使人民币现金脱离物理实物形态,以加密数字串形态接入电子支付方式,是数字化的人民币现金。

第三,它的支付“可控匿名”。数字人民币将实物现金的匿名性,融入电子货币中。值得注意的是,电子支付的信息流天然具有可追踪性,但央行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商业银行、支付平台等其他金融机构匿名的可控匿名性。所以,它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方面,会做得更好。

必须强调的是,数字人民币与微信支付、支付宝不是一样的东西。微信支付、支付宝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强制性。商家可以接受微信支付、支付宝,也完全可以不接受。比如前段时间,美团不支持支付宝用以支付,这在法律上是完全合法的。但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在具备接受条件的情况下,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而且,数字人民币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通过两个手机“碰一碰”,也可以方便使用。这一点,微信支付和支付宝都做不到。

数字人民币会不会“干掉”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我认为一切皆有可能。但更大的可能是,各种移动支付手段以及银行卡、现金支付将长期共存,毕竟如何使用还得看咱老百姓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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